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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日起 泸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不再进行生产性捕捞
来源:泸州新闻网     发布时间:2019-11-26 19:42:54

  今年12月1日起,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不再进行生产性捕捞,并计划于今年底前完成退捕补偿工作。2020年1月1日起,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。此外,沱江以流滩坝为界,下游段属于保护区,于明年起永久性禁捕,上游段也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十年禁捕。这是记者11月27日从泸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获悉的。

11月27日上午,在龙马潭区胡市镇滨江路的空坝上,吊车将集中到江边的渔船吊上岸后,岸上的工人们便忙碌起来。几个工人挥舞着铁锤,顷刻间,一条木质渔船便支离破碎。旁边,两名工人用切割机将钢质渔船进行电焊切割,数分钟后,一条渔船也被分解为几段。


在11月27日举行的龙马潭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渔船报废处置现场会上,报废处置了涉及40名渔民的禁捕渔船47艘、辅助渔船10余艘。接下来,龙马潭区将对属地余下的81艘禁捕渔船、50余艘辅助渔船、4236张渔网进行全部报废。

这只是泸州市对属地禁捕渔船实施报废处置的一个缩影。本月底前,江阳区、龙马潭区、纳溪区、泸县、合江县5个区县将完成798艘渔船的退捕上岸任务,并将陆续对属地禁捕渔船实施报废处置。目前,合江县已全面完成130艘渔船退捕任务,泸县246艘渔船、龙马潭区128艘渔船、江阳区217艘渔船、纳溪区77艘渔船也将在11月底前完成,并拟于11月30日前与渔民完成退捕协议的签订。

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,龙马潭区胡市镇居民林凡平便以捕鱼为生,对于上岸后干什么,他现在仍有些迷茫、不知所措。“我们这些渔民普遍年龄大、文化低,离开了水,真的不知道还能够干什么。”

对于林凡平等渔民的担忧,龙马潭区农业农村局相关工作人员在现场会上进行了解答。该工作人员称,根据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》,将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,国家给予适当补偿,引导渔民退捕转产。推进水产健康养殖,满足全国人民对水产品消费的需求。此外,还将收集渔民的意见,并根据他们的具体需求,组织开展种养殖业技术、环卫工、保安等就业培训,并推荐其他就业岗位。

王真容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敏 摄影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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